合规性

NVIDIA DGX-1 符合本节列出的法规。

美国

联邦通信委员会 (FCC)

FCC 标志(A 类)

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。操作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(1) 本设备不得造成有害干扰,并且 (2) 本设备必须接受接收到的任何干扰,包括可能导致设备意外操作的干扰。

注意:本设备经过测试,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对 A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。这些限制旨在为在商业环境中操作设备提供合理的保护,以防止有害干扰。本设备会产生、使用并可能辐射射频能量,如果未按照说明手册安装和使用,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。在居民区操作本设备可能会造成有害干扰,在这种情况下,用户需要自费纠正干扰。

美国/加拿大

cULus 列名标志

加拿大

加拿大工业部 (IC)

CAN ICES-3(A)/NMB-3(A)

A 类数字设备符合加拿大干扰性设备法规的所有要求。

Cet appareil numerique de la class A respecte toutes les exigences du Reglement sur le materiel brouilleur du Canada.

CE

欧洲合格认证;Conformité Européenne (CE)

本产品为 A 类产品。在家庭环境中,本产品可能会造成射频干扰,在这种情况下,用户可能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。

本产品已标记 CE 标志,以表明其符合性。

本设备符合以下指令

  • EMC 指令 (2014/30/EU),适用于 A 类 I.T.E 设备。
  • 低电压指令 (2014/35/EU),适用于电气安全。
  • RoHS 指令 (2011/65/EU),适用于有害物质。
  • ErP 指令 (2009/125/EC),适用于欧洲生态设计。

符合基本要求的符合性声明副本可直接从 NVIDIA GmbH(地址:Floessergasse 2, 81369 Munich, Germany)获取。

日本

本产品为 A 类产品。

在家庭环境中,本产品可能会造成无线电干扰,在这种情况下,用户可能需要采取纠正措施。VCCI-A

中国

RoHS 材料含量

韩国

KC

A 类设备(工业广播和通信设备)。本设备是工业(A 类)电磁波适用性设备,销售商或用户应注意,本设备应在家庭以外的场所使用。